各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公示等程序后,现将定性评估为符合的荔城齿贝口腔门诊部、莆田庆余店健康有限公司荔城中医诊所、莆田市荔城区华慈诊所有限公司荔城内科诊所、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芦江分店、福建蜂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莆田荔城西天尾二中店和莆田市荔城区康嘉药房(个人独资)新增为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单位。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对应工作。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