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阜医保中心﹝2021﹞15号)、《阜阳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阜医保中心﹝2021﹞14号)文件精神,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变更药店地址的临泉县京九中心大药房鲖城镇店进行重新定点评估,评估结果合格,拟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医保局反映。
联系地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8-6537302、0558-6186980
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