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药服务,根据《关于印发阜阳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阜医保中心〔2021〕1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受理申请、资格审核及现场勘察评估,拟对确定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工作日时间9:00-17:00)。在公示期内如对拟定的协议定点机构有异议的,可向颍上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558-4414286。
颍上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