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办发〔2024〕21号)和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修订)》(黔西南医保通〔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经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成立现场审核小组对申请拟纳入我州长护险定点协议管理的护理服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报请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新申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兴义市延安路57号办公区五楼(州医保中心协议价采科)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14:30-18:00
受理电话:0859-3249024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