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诚信医保建设,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局下发的《山东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我局起草了《滨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30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滨州市医疗保障局。
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通信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580号中银大厦1008室
电话:2212256、2212004(传真)
电子邮箱:sybj2212072@163.com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