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宜医保办〔2024〕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定点评估小组对兴文川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经集体研究决定,拟将兴文川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医药机构纳入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按照工作流程将兴文川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医药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12月1日至12月2日)。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本人真实身份向兴文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业务股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构、捏造事实。
兴文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业务股地址:兴文县古宋镇空铁新区营商大厦6楼21室,联系电话:0831-3908100。
兴文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兴文县2025年纳入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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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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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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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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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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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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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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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川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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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春天大院7号楼1层5号、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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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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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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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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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新石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新石海药房首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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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古宋镇僰城首席8号楼1层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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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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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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