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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5 9: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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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涉及医保统筹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药店应在2025年1月1日前接入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方便参保人购药。各县(区)医保部门应督促属地涉及医保统筹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药店加快接入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二、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专项检查。各县(区)需加强对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的检查力度,做到五个“必查”。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医保部门、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职工医保门特”药店要做好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相关政策和流程的宣传,引导参保人有序就医购药。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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