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43号)、《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集采药品进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的通知》(州医保办发〔2025〕2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统筹区域内医保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定点药店全部参加,其他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现将20家医保定点药店申请参加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吉首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743-28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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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16000
吉首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