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人员:
贵港市普庆大药房有限公司桥圩店、贵港市普庆大药房有限公司木格一分店,于2026年3月10日向本中心申请中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自2026年3月17日起,中止上述两家药店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暂停其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自2026年3月17日起,参保人员在上述两家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止期间,参保人员可前往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协议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贵港市港南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