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金清镇卫生院黄琅分院:
2023年9月12日经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查科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随机抽查5种药品,有2种药品库存差比都高于20%但均未高于50%”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对你单位作出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的处理,暂停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开始。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对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并做好解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做好整改工作,于暂停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恢复医保协议的申请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将自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并视验收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与你单位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