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41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规〔2022〕5号)、《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综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宜医保办〔2022〕117号)规定,经审查,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申办条件,现拟确定其为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4年6月13日前向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公示名单如下:
202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第四批)名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执业地址
|
|
1
|
宜宾华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江安县南屏大道店
|
杨帮梅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中央公园D地块地下室-1层11号
|
联系电话: 0831-2624393、0831-2638252
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