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扬帆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山锦康分店:
你单位(地址:赤溪镇田头墟田园东街2号首层)报来的《终止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申请》收悉。
你单位因结束营业,现申请终止双方签订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和《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规定,结合你单位申请,我中心同意自发文之日起终止与你单位签订的《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版)。
特此通知。
台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