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川医保规〔202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中心办〔202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成医中心办〔2024〕63号)文件要求,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4年12月受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城医院(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拟新增为定点医疗机构。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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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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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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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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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锦城医院(四川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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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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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黄龙大道四段1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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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7706764。
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