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药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受理申请、资格审核、评估组现场勘察、综合评估等环节通过后,现将2023年第十四批次共8家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作为我区新增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机构,并将名单公示如下:
1.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晏小区店
2.淮安市百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欢乐颂店
3.淮安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前进西路店
4.淮安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前进路店
5.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嘉福广场店
6.江苏同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钱隆御景店
7.刘锦政口腔诊所
8.梅平中医诊所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止。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内,如对拟新增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机构有异议的,可向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9865505。
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