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达到准入条件,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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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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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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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国医大药房(汕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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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长平路94号华银国际大厦1、2幢103-104号房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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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万泰典药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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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41号万泰春天花园1幢1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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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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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金泰庄南区20、21幢109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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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泽广厦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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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天山北路31号广厦住宅区红荔园36、37、38、39幢1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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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陇盛药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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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中街14号120号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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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泽新内充公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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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南山社区汕充路与南轩街交界围墙内一座2-3号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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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庆春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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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汕台路15号海岸名居5幢113、11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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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9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