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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5/11/20 1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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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防城港市定点零售药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通告如下:

防城港市港口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第五批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1家)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解除协议

原因

解除协议

时间

备注

1

防城港市港口区裴医生大药房光坡镇分店

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镇夏路83号

主动申请

2025年11月6日

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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