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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4 1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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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保障功能,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1〕57号)有关规定,针对我市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水平较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低于省内平均水平等问题,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从7万元提高到8万元。

本通知实施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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