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主动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同意我县下列1家医疗机构退出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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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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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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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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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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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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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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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50421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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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日兴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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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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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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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1251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明溪管理部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