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现将辖区内1家医药机构申请变更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来信来电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92-8555580,举报邮箱:xunyangyibao@163.com,联系地址:区行政中心二楼205室,邮箱编码:332000。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浔阳区李凤口腔诊所
|
地址
|
九江市浔阳区信华城市花园二期3栋107号门面
|
九江市浔阳区信华城市花园一期M07/M08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