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怒医保〔2020〕94号)文件精神。怒江州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科室(中心),对2024年新申请纳入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实地评估。
通过评审,现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库排路坝连锁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库老干村连锁店、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库山水蓝岸连锁四店、泸水永泰中西医结合诊所确定为怒江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州医疗保障局反映。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886-3630160
怒江州医疗保险中心:0886-3630657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一审一校:和晓玲
二审二校:和志炎
三审三校:丰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