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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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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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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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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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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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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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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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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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世纪华联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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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6号世纪华联综合楼幢1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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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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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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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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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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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众发名城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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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西路289号众发名城S1幢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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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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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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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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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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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庐江泥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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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泥河镇商贸城安德利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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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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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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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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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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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仁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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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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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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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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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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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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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协同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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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建设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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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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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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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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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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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利君制药合肥医药有限公司庐江第一门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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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城中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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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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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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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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