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初审、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拟将盐亭县诚信大药房中央大城店等纳入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地址: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1019室,联系电话:0816-2783830。
绵阳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拟纳入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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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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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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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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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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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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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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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诚信大药房中央大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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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凤灵街道文同路上段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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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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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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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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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锦绣江城众康大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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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凤灵街道滨江路中段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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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雄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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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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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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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好迪药业红石加盟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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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凤灵街道滨江社区嫘祖大道中段172号阳光水岸27栋1楼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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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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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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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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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成宇仁康药品销售加盟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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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越纵.悦府S41楼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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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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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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