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省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耳鼻喉科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黑医保函〔2026〕75号)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厘清现行项目与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我局拟对耳鼻喉科、物理治疗、病理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规范整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主要调价内容
拟对耳鼻喉科、物理治疗、病理、血管淋巴、颌面外科、辅助操作、一般治疗、药学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映射整合,同步废止原有对应项目。本次整合执行价格平移、平稳对接原则,综合多方因素核定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按规定备案并做好价格公示。政策实施时同步落实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销售政策。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三、反馈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请形成花脸修改稿,于10月20日前加盖公章后将可编辑电子版及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cyy52668100@163.com。
联系科室:市医疗保障局价采科
联系电话:0467-2668100
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