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于5月7日起组织专家对4月份申请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杉尾店、仙游县泰仁医药有限公司万福店、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枫城新都分店、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永昌店和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恒昌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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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仙游分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