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会议审定,拟将临颍瑞康医院有限公司、临颍精神病医院、漯河爱肾血液透析中心、源汇鲁宾宾皮肤科诊所、郾城区单源口腔诊所、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卫生室、郾城茜德口腔门诊部、郾城张景娥中医综合诊所、漯河市召陵区万小杰口腔诊所确定为漯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漯河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共7天。
监督电话:0395—3133373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