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发〔2021〕15号)、《南昌市双通道谈判药品责任医师管理办法(试行)》(洪医保发〔2022〕5号)的规定,经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现将增补双通道谈判药品责任医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9日,若对公示的责任医师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电话,于1月9日前向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791-88531650
纪检举报邮箱:ncrsjjz@126.com
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