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7日--1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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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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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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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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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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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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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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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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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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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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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诚芝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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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彩虹路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生活区3栋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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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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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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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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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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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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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高新区邦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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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G-1-1幢商145/商14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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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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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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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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