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综合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宜医保办〔2022〕117号)规定,经筠连县仁爱堂药房(个人独资)提出申请,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集体讨论,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相关条件。经研究,拟将该药店纳入宜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用药保障服务供药终端管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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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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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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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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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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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仁爱堂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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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筠连镇公园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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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筠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编:645250 联系电话:0831-768353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