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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关于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2 1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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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医疗保障局、区医保职能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138号)和安徽省医保局《关于落实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5〕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治理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结核菌及利福平耐药基因的快速分子鉴定”“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修订“连续动态血糖监测”计价单位,医保支付政策维持不变。新增“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项目,并按规范治理要求确定价格,暂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所标注价格为全市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具体见附件。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医保局要做好本通知涉及项目的贯标与医保信息系统更新维护。要密切关注治理调整后项目的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以设备耗材迭代更新为由变相涨价。

    四、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3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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