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及聘请专家组人员对申请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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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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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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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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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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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长德药业有限公司塘围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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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塘围和惠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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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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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长德药业有限公司下厝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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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厝市场边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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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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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康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潮阳民康堂中医(综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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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新宫新园住宅区西3幢(116、117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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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4月23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37
联系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116号潮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