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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9/25 8: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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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惠州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价格项目

    公布“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废止“经腹腔镜取卵术”等2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2),修订“睾丸阴茎海绵体穿刺术”等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3)。

    二、制定政府指导价

    本次制定的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省医保局公布的项目基准价作为我市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按公立医疗机构等级,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二级及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暂不定价(见附件1)。

    三、加强综合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各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等级医疗服务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根据临床实际,收费标准可进行下浮,不得上浮,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次定价项目涉及的医保支付政策及待遇政策,另行发文明确。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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