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了评估,现对拟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医药机构提交的情况不符的,将不予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年7月1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85760117
附件
拟纳入定点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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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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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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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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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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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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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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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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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金口镇姜家马坪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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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金口镇姜家马坪村村委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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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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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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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东黄家庄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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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灵山街道办事处东黄家庄村村委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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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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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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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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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店镇祝沟沙埠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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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旧店镇祝沟沙埠村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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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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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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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店镇祝沟祝东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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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旧店镇祝沟祝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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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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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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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店镇祝沟清水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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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旧店镇祝沟清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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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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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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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店镇祝沟北黄同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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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旧店镇祝沟北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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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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