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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中止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 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7/18 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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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因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违反《上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1项条款的有关规定,自2025年7月18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止与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关系。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1

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

2

上海益丰鑫峰大药房(个人独资)

3

上海益丰新浜新赢大药房店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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