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关于印发<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经评估,哈特瑞姆心血管病医院评估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5日,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来函方式(所属单位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实名向德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通讯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邮编:253000))
德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