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我局按省医保局指导意见对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针法类、中医特殊疗法类、中医骨伤类、临床量表评估类等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了规范整合,于8月14日通过了专家论证。现将通过专家论证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字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罗女士,0830-297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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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