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规定,经过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多方评估等程序,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
辽阳市聚鑫合大药房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辽纺一航大药房店、辽阳康瑞博医药有限公司新苑分公司、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苑店、辽阳孟家老药铺药店、辽阳鑫光明药房、辽阳市文圣区小屯中心卫生院门诊部公示时间5天(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医保中心办公室或异地就医服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异地就医服务部(中华大街182号)。
电话:市医保中心办公室:3238001、市医保中心服务电话:3238901、3238902、3238903。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