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秀屿区东庄前运店:
按照《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医稽中〔2025〕11号)和《莆田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2025年5月13日秀屿稽核分中心在开展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你店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未留存全覆盖视频监控影像,营业时间的视频电子监控记录未保留2个月,且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视频电子监控装置异常未按协议规定在48小时内报备并及时修复。
按照《2025年度莆田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1点“定点零售药店店内视频电子监控装置:(1)视频电子监控范围未能完全覆盖营业区域;(2)营业时间的视频电子监控记录未保留2个月;(3)视频电子监控装置异常或损坏未按协议规定在48小时内报备并及时修复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中止福建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秀屿区东庄前运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中止时间自2025年8月5日起。中止期间请你店按协议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中止期满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恢复医保服务协议。
莆田市医疗保障稽核技术中心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