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拟纳入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进行反馈。经调查符合事实并影响纳入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将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受理举报电话:0763-3380551
受理举报地址:清远市连江路宏辉大厦504室
清远市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名单(编号:2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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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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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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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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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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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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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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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大山民安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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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安村委会民东村102号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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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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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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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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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益健大药房汇盈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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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锦兴路2号汇盈世纪花园4号楼首层商铺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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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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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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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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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丽清花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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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江西路四号嘉源新城汇源居首层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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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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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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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