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武医保办〔20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医保办〔2024〕4号)、《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以及《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医险〔2023〕22号)规定,经受理审核、组织评估,现将评估合格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拟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拟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药店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