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检查评分、综合评估,并经富宁县医疗保障局班子会讨论通过,现将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名单公示如下: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硕峰金座分店
富宁县药之家一店
富宁仁心堂大药房一分店
富宁仁心堂大药房
富宁县药之家店二分店
富宁仁心堂大药房三分店
富宁县百灵药店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紫荆苑分店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富宁香樟苑分店
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0876-6126738,地址: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