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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关于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9/18 1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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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广大居民朋友:

乌当区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已经于2023年9月1日开始缴费,缴多少,怎么缴,哪些人可以获得政府参保资助请往下看:

一、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零星征缴期:普通群众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标准不低于1020元/人。

1.在集中征缴期缴纳保费的,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在零星征缴期缴纳保费的,按1020元/人缴纳,并不再享受财政补贴,且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下缴纳

1.前往银行营业网点或金融便民服务点缴纳;

2.通过村(居、社区等)指定的代办人员集中代收;

3.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乌当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纳。

(二)线上缴纳

1.通过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城市服务”、“贵州税务”、“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自助缴纳;

2.通过工商银行、贵阳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APP或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贵州银行Web网上银行自助缴纳;

3.前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农村信用社、贵阳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居民医保费代扣协议签订业务进行银行代扣;

4.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阳银行营业网点的自助终端、智慧柜员机,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纳。

四、特殊困难人员缴费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稳定脱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伞”,望广大居民朋友相互转告,及时参保,避免错过集中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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