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高新区人力资源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等3项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94号),新增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为促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和临床急需的技术项目,新增“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等3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8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