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恢复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恢复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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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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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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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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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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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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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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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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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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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香槟国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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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街道习友路1988号香槟花园10幢商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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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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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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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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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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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安百苑综合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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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歙县路交叉口安百苑b区102、202、103、203、201临街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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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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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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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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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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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基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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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花园B区3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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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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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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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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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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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同春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上城国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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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利辛路18号上城国际新城新界1幢商109-109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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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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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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