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医保办〔2024〕48号)规定,经筠连尹明先诊所等8家医药机构提出申请,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估、集体讨论,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宜宾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条件。经研究,拟将筠连尹明先诊所等8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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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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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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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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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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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坝镇高桥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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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蒿坝镇高桥村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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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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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坝镇金珂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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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坝镇金珂村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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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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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坝镇中山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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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蒿坝镇中山村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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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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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苗族乡先锋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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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高坪苗族乡先锋村马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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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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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温泉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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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司镇温泉村6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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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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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尹明先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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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大雪山镇民主社区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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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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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佳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筠连佳美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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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筠连镇煤都大道
209号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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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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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恒昌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锦绣华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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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镇煤都大道192号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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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日期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筠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编:645250 联系电话:0831-768353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筠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