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08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部分医药机构申请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一、连云港赣榆轩宇门诊部
机构名称:连云港赣榆轩宇门诊部
类别:门诊部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文化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张玲
正常执业时间:满3个月
医务人员配备情况:3名医师、3名护士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电话:0518-86265062
传真:0518-86265062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