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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医保中心对辽阳县张众华中医诊所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5 1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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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规定,经过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多方评估等程序,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

辽阳县张众华中医诊所。公示时间5天(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向县医保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辽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人民街99号)。

电话:县医保中心办公室:7175700、县医保中心审核科:6133196。

             

                         辽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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