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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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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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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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汕头新溪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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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八合村津东路南侧文西路交界西侧2号首层之1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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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盛荟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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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黄河路52号盛荟花园5幢1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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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东华苑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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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72幢101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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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悦泰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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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汕樟路141号悦泰春天花园6幢10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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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锦逸荣庭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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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66号锦逸荣庭2幢10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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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