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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护理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9/29 1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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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

      为保障医疗服务立项指南平稳落地,经研究,现调整《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1号)和《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泌尿系统透析类、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6号)中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泌尿系统透析类和器官移植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间,按照后期下发的相关类别医保支付通知同步执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仍按照10月10日执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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