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3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机构名称:福圣德明霞诊所
法定代表人:刘志恒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广场社区邮健巷8-2号
2. 机构名称:连云港天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玥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西路8号22、23号楼101号
3. 机构名称:百姓健康药房(连云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成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南路36号凤凰原筑1号楼104号
本次公示期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