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华成吉方医药有限公司:
我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发现你店已于2025年8月27日在市场监管部门将名称及地址进行变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中心提出变更申请。
依据《2025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二条(十二)项“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给予乙方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可视情况执行到相关责任人员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服务),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情况……(十二)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经研究对你店做出解除协议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提请龙岩市医保局协调处理,也可自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岩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调处理、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12月30日